(一)贯彻执行国家施工管理有关政策、法规,负责公司项目施工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施工技术标准的制订、修改和贯彻实施。
(二)负责公司在建项目施工管理,对项目施工组织、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协调和控制,为现场提供技术服务和业务指导。
(三)负责在建项目施工工艺管理;负责组织公司在建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组织或参与在建项目关键或特殊方案、工艺的评审,并进行监督、检查已批准的施组、方案的执行情况。
(四)负责在建工程信息管理,及时掌握工程施工情况和存在问题,编制工程管理简报,建立公司在建项目动态信息台账。
(五)负责公司在建工程指挥中心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项目部视频监控建设指导、检查、监督工作。
(六)对在建工程进行技术管理,组织解决现场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参与安全、质量管理,参与安全、质量事故分析与处理;
(七)负责在建项目信用评价的收集、总结和考核工作,制订、修订公司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八)负责鉴定项目是否达到收尾条件,并对具备收尾条件的项目下达工程收尾通知书;督促、指导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和移交归档。
(九)负责收尾工程项目的后评价,组织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总结和重大项目工程技术总结的编写。
(十)负责组织召开项目管理经验交流会,发布学习成果应用与推广。
(十一)负责在建工程施工的进度管理工作,检查监督项目进度计划的执行,掌握工程施工情况和存在问题,编制工程调度简报和施工进度月报,建立公司在建项目动态信息台账,对项目生产进度进行预警和考核。
(十二)负责发布调度通知、调度命令,及时准确传达公司及有关方对生产方面的决定和指示,并督促执行。
(十三)负责召集月度生产视频会、联合办公会汇报会;掌握项目施工生产过程中的整体状况,通过红、黄、绿三色预警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整改落实。
(十四)负责建立工程管理信息台账及维护施工调度系统,并做好与集团公司调度中心的沟通、联络工作;及时填报各种信息报表。
(十五)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