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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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详情

韶关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信息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韶关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辅导员。

一、学校简介

韶关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座落在世界地质公园、世界自然遗产丹霞山和禅宗祖庭南华寺所在地,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粤北历史文化名城——广东省韶关市。学校占地面积2627亩,环境优美,绿树婆娑,湖光山色,人文气息浓郁,开放包容,是“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全国文明单位”。学校以本科学历教育为主,开设有文、理、工、农、法、管理、艺术、教育、经济、历史、医等11个学科门类,17个二级学院,74个本科专业。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韶关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计划表(公告及报名地址 http://rsc.sgu.edu.cn)









序号

招聘岗位

岗位等级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备注

1

辅导员(男生社区)

专业技术十一级

 2021FDY1

7

专业不限

研究生

硕士

适宜男性报考

2

辅导员(女生社区)

专业技术十一级

 2021FDY2

3

专业不限

研究生

硕士

适宜女性报考

备注:









  1.根据教发〔2002〕6号、教社政〔2004〕6号、教社政厅〔2005〕4号等文件要求,因辅导员工作期间入住学生社区的需要,此次辅导员招聘中岗位代码为2021FDY1的适宜男性报考,岗位代码为2021FDY2的适宜女性报考。









  2.硕士研究生指具有学历、学位双证人员。 









韶关学院人才招聘栏目网址:http://rsc.sgu.edu.cn
  韶关学院人事处地址:广东省韶关市大学路288号韶关学院人事处(邮政编码:512005)     
  联 系 人:学生处吴老师(0751-8120213);人事处黄老师(0751-8120085)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较强,服从组织安排;

(三)大学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须由学校团委或院系党委或学生工作部或研究生工作部对应出具证明材料);

(四)具备从事高校辅导员工作的基本素质,符合工作岗位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条件: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待遇参照校内同类同级事业编制人员标准执行。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从发布招聘信息之日起至2021年6月20日。

(二)报名方式

进入韶关学院人才招聘网页(http://rsc.sgu.edu.cn/),注册用户名后登陆报名系统,在系统中申报相应的职位,扫描上传报名材料至系统。并抄送简历发送至sgdxrsc@126.com。投递简历邮件主题:中国博士人才网+姓名+学历+专业+应聘岗位名称

(三)报名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http://mis.sgu.edu.cn/xxfbfile/2020/05/29/20200529170123298.doc);;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国(境)内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交学历、学位认证函和回国证明(未取得学位证书的提交在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3.身份证、中共党员证明材料、担任过学生干部证明材料;

4.主要获奖证明(限5份以内)。

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应聘者在来校面试时提交,相关原件一并提交学校查验核实。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信息规定的时间内登陆韶关学院人才招聘网页,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3.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五)报名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应大于或等于2:1,低于2:1的,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报名系统中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考试。

六、考试

考试分为闭卷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闭卷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时事与政策、学生工作相关知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在成绩合格者中,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达不到1:5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

第二阶段:面试

测试与高校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内容。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75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同一岗位考生如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打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通知等有关事宜将在韶关学院人才招聘网页公布。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规定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名单在韶关学院人才招聘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递补,如递补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二)应聘者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留学硕士研究生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对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者,所签协议及公示聘用结果将自动失效。

(三)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福利待遇。劳动合同执行试用期,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确定。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1-8120085(人事处)

监督投诉电话:0751-8120015(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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